DOI number:
10.13833/j.issn.1007-7634.2025.05.008
Key Words:
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AIGC);;虚假信息;;信息治理;;幻觉;;信息安全
Abstract:
【目的/意义】AIGC的发展显著提升了工作生产效率,改变了信息产生方式,但也相对降低了虚假信息生成门槛,模糊了虚假信息追责主体,加大了虚假信息识别难度。扬长避短,结合AIGC技术的优点对抗虚假信息,有助于虚假信息的有效治理。【方法/过程】本研究以AIGC背景下虚假信息产生的新方式为切入点,深入研究AIGC技术产生的虚假信息在法律追责、国家治理及技术层面面对的新挑战,并分析AIGC技术变革对虚假信息治理带来的新机遇,从而提出了AIGC背景下虚假信息治理的策略。【结果/结论】在法律追责方面建立一核+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;在国家治理层面健全法律法规体系、平衡人工智能与国家信息安全之间的发展关系;在技术层面减少“幻觉”造成的影响、提高AIGC技术的安全性、构建垂直领域大模型。【创新/局限】从法律追责、国家治理、技术多个层面综合考虑AIGC技术对虚假信息治理的有效性,未来将考虑引入更广泛的数据源进行实例验证。